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之际,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授权,江苏省统计局2021年第4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淮安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0月20日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康长进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市委书记陈之常出席会议并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史志军主持会议。
康长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前所未有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统计改革现代化,统计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是继《意见》《办法》《规定》之后,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又一个重要文件,为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进程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通过深化统计改革、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强化统计监管执法、构建统计诚信体系,切实提升统计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江苏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江苏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中确定的督查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陈之常向省统计局长期以来对淮安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开展省级统计督察,是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省统计局2021年第4统计督察组莅临淮安开展统计督察指导,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淮安的关心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淮安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三六九”工作方略,持续打造“1+6+N”淮安高质量统计,探索“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淮安模式,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肯定。坚持把统计数据质量视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规范开展统计工作,坚决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始终把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陈之常表示,淮安将全力配合做好统计督察工作,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负责态度接受“督察体检”。把支持配合督察组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对于督察组需要了解掌握的相关情况,实事求是汇报,客观真实反映,不遮掩问题、不推卸责任,确保督察组掌握真实情况。在抓好现有问题整改同时,对照省统计督察组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群众反映的情况,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
史志军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计督察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把支持和配合好统计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端正、行动上坚决支持,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自觉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统计能力提升的重要契机,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切实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不断提升淮安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自觉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织密织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推动淮安统计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据悉,江苏省统计局2021年第4统计督察组将对淮安市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17—83505239;举报邮箱:江苏省淮安市A016号邮政信箱,邮编:223001;举报电子邮箱:hastjdc@163.com。受理举报期限:2021年10月20日—10月29日,受理时间为每天9:00—11:30、14:00—17:30。通讯员 唐传奇 融媒体记者 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