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的辅助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和专业资格(详见《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8日至2003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
6.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7.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和文化程度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8、具有摩托车驾驶证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本人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3.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本人有纹身、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严重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公安警务工作情形的;
7.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hadz.huaian.gov.cn/)、淮安公安微警务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8日9:00-12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9日9:00-12月23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00至16:00。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请见附件3)。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12月25日17:3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加入经开区辅警招聘咨询QQ群联系管理员(QQ群号:253197617)。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范围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纸质《疫情防控承诺书》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按要求出示“苏康码”、“行程码”绿码,并主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前后相隔必须大于1米以上,有序进入。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特别提醒:考生须严格按照《告知书》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考试当天,考生须服从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入场。
(四)资格复审
1.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2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体能测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2.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学历证明除了提供毕业证书外,应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打印后提交]);(2)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4.进入拟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2.体能测试项目及成绩占比: 100米跑(占40%)、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占30%)和立定跳远(占30%),测试标准参照《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4)执行。
3.应聘人员须携带《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纸质《疫情防控承诺书》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准考证并按照《告知书》中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未在规定签到时间前到达签到地点的、或因个人原因未带齐证件的、或未按《告知书》要求提供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4.应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其他与测试无关的物品进入体能测试场地(饮用水除外)。
5.应聘人员必须穿着适合体能测试的运动鞋和服装。测试前请做好充分热身准备,尽量避免在测试中受伤。
6.应聘人员在测试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7.应聘人员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身体健康原因或患有器质性疾病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可以选择放弃参加体能测试,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8.应聘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试过程中,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可以随时退出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9.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六)面试
1. 在应聘同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纸质《疫情防控承诺书》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时到达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七)体检与考察
1.总成绩计算: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X30%+体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40%)。总成绩在淮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体能测试加试,取体能测试加试成绩高者)。
3.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并到指定岗位工作。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分配者,解除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工资待遇参照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自行协商解决。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岗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加入经开区辅警招聘咨询QQ群(群号:253197617),或者拨打咨询电话:13770382420。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30。
2.招聘流程截止前,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候电话或短信通知,并请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回复。因不接听电话、不看短信、手机屏蔽群发短信等导致错过相应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的,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等的,均视为自愿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3987110。
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4:《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