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提升停车场管理法治化水平,淮安市出台《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条例》,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和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对停放时间三十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
《条例》规定,在公共停车场泊位内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等障碍物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道路停车泊位内有上述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五百元罚款。在停车场出入口停放车辆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者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停车场管理涉及多部门工作职能,市民群众如何根据问题类型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记者从市停车设施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市民可拨打“12345”和“12315”两个投诉受理电话。其中,12345热线受理所有停车场管理方面的投诉事项,12315热线主要受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范围的投诉事项。融媒体记者 杨春阳 通讯员 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