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名年轻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淮受审

当下,高度发达的网络成为很多年轻人的聚集地,然而一些年轻人因涉世不深,往往因一时贪念或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昨日上午,清江浦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席坐了足足23人,他们几乎是清一色的90后、00后,大多数人都是首次犯罪,就为了赚“快钱”,他们甘愿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而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9年4月,汤某、冯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菲律宾共同谋划搭建淫秽色情直播平台,并将总部设在菲律宾,以国内的深圳某网络有限公司为开发基地。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该网络直播平台运营期间,为逃避打击,该平台不断变换APP名称,曾使用过“蜜桃”“小天仙”“小仙女”“夜色”“花粥”“小棉袄”“小玉兔”等十余个名称,汤某、冯某等人在其运营的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并设置“刷礼物、加主播QQ、微信、送福利”等盈利方式,当观众礼物刷到一定量时,才允许主播与观众线下联系,后主播通过QQ、微信等传播淫秽视频、图片给观众,获利所得由直播平台、负责人、主播按比例分成。

而本案23名被告人万某、曾某、朱某等人,则是通过QQ群、百度贴吧、网站广告等链接下载该直播APP,下载后,万某、曾某等人在明知该直播APP为色情淫秽直播APP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仍生成个人专属推广链接,后将其发送至自己所在的其他QQ群、游戏网站、贴吧、微博里进行推广,并获取利益。至案发,23人中,获利最多的万某,在短短十个月间获利96985元,最少的谭某也在一年期间获利12100元。

据悉,万某等人都是从事网络推广,点点鼠标在网络上推广淫秽直播链接,只要有人点击,点一次就能赚1到2块钱。就是因为贪图这样的“快钱”,最终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案发后,万某和彭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他人员也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万某等人还纷纷退出犯罪所得赃款。

庭审中,万某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悔不当初,因一时贪念害了自己,家里还有两个幼小的孩子,希望法院可以从轻处罚。其他人也纷纷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万某等23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仍为其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法院量刑在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罚金4000元至有期徒刑2年,罚金130000元不等刑罚。

本案将择日宣判。融媒体记者 王磊 通讯员 王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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