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涟水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验做法被列入202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巡查督导 “典型经验做法”名单并全市推广。
一是推进规范执法,让安全监管更有“准度”。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率先成立行政执法稽查科,全链条监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建立立案审批制度,实现受理案件全覆盖审核、分流承办、扎口管理,避免多头执法。建立“三分离”制度,推行“立案-办案-审案”三级分离,实现“立案不办案,办案不审案,审案不立案”,确保案件办理规范有序。建立执法稽查“四员”制度,组建由书记员、稽查员、案件主办员、案件内审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稽查,组内充分沟通,组外严格保密,确保行政执法精准有度。一季度共计立案审查各类案件36起。
二是推进公开执法,让安全监管更有“力度”。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首次推行“开门审案”模式,邀请上级领导、法律部门、行业专家、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将案件审理置于行业部门、法治部门等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最大限度约束自由裁量权使用,有力保障案件审理合法、合情、合理,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更有说服力。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公开审理案件1件,全年计划公开审理2件。
三是推进柔性执法,让安全监管更有“温度”。坚持安全生产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创新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强化属地部门联动,组织专家工作组进驻工业园区,逐企开展安全生产“体检”,目前已“体检”并指导服务企业147家,发放安全生产指南147份,排查并交办整改安全隐患100余条。坚持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互为补充,对于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不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或者整而不改、敷衍塞责的企业,按照“零容忍”原则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作者:县应急管理局 李尉铨、刘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