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减少医保基金使用漏洞,涟水县医保局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外伤住院病人管理,多举措切实做好外伤稽核工作。
一是加强入院初审力度。要求凡是参保人员因外伤住院,首诊医生必须在首诊病历中将患者或其家属所陈述的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原因及伤情等情况描述完整,因病情需要收治住院的患者,入院后由床位医生在2小时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夜间就诊的,必须在次日8:30准时申报,以备及时走访调查和备案。
二是加强调查取证力度。该局对外伤原因疑点较多、直接判断困难的,及时安排专职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复核,县外采取电话方式,必要时赴实地调查,还向交警、社区管委会等部门了解情况,详细记录和全面掌握外伤参保人员事故发生的真实信息,最大限度掌握外伤患者事故发生时的真实信息。
三是加强抽查复核力度。该局依据医疗机构上报的外伤患者就医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于因参保人刻意隐瞒,弄虚作假套取医保基金的或因医务人员恶意而为的,严格按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系列举措为医保基金构筑了坚固的“防火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一至三月份,县医保局稽核外伤共计1884人次,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共计177人次,预计挽回医保基金损失185.27万元。
(作者:县医疗保障局 左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