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加快队伍组建、健全执法体系、推行派驻执法、实施集中监管等措施,全力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早落地、早见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着力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为淮安加快实现“跨越赶超”筑牢安全屏障。
建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定出台《淮安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组建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延伸,做到执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一线执法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量的80%。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市、县两级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75%,确保队伍名称、机构规格、“三定”职能、工作人员全部到位。
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厘清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辖权限,实行以县(区)为主的执法管理体制,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市执法对象名录库,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和执法内容,防止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和下放转移执法责任。同时,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制定《淮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推行“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新模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创新推行重点区域派驻执法。结合地方发展实际,我市创新推行重点区域派驻执法模式,在工业强镇、经济发达镇等重点地区实行单独派驻执法,对其他镇分区域派驻执法,高标准建成一批标准化示范点。目前,涟水县已先试先行,推行全域派驻执法,成立5个执法中队,均不少于5名执法人员、不少于1名安全专员,分片负责全县17个镇(街、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化解我市基层专业人员少、专业素质缺乏难题作出积极探索。
聚力实施集中安全监管。整合镇街应急、安全生产、消防、燃气等监管力量,推动由“分散监管”向“集中监管”转变,形成“一支力量管安全”,筑牢坚实的基层安全监管基础。
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
通讯员 刘亚飞 张曾禹
融媒体编辑 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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