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研究淮安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陈之常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夯实市县法治建设基础,坚持把加强市县法治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要求的关键,健全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结合省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更好地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发展。要做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把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充分运用赋权工作积累的经验做法,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统筹解决好权责划分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短板,全面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要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全民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抓好统筹协调、整合优势资源、加强督促指导,打造有影响力的普法工作品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相关文件。融媒体记者 杨尚 通讯员 丁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