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警方通报!唐某文等3人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行政处罚!

警方通报

2022年11月17日,我局依法受理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

经初查,唐某文 (男,47岁,黄花塘镇人)、陈某梅(女,54岁,河桥镇人) 、盛某(男,49岁,黄花塘镇人) 于11月16日从省内一疫情风险地区返盱后,未及时向社区报备,未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并出入公共场所,后被溯源调查发现予以隔离管控。当日晚间,唐某文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将在上述3人隔离管控结束后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从省外及省内其他疫情风险地区来盱返盱的人员,务必提前向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管理,共同筑牢全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盱眙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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