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11月22日,我局先后查处4起营业场所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案件,相关场所负责人均被行政处罚。
11月22日,盱城街道盱眙丁氏足疗店、盱城街道盱眙阿妹子足浴店、太和街道宝山路好卖得超市、马坝众鑫浴室等4家营业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4家营业场所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相关经营场所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对于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盱眙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