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询问,被保障人条件有变,是否还可继续享受住房保障?就此,记者咨询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据介绍,公租房租赁住房合同有效期内,如家庭人口、收入等发生变化的,经复核,租金标准从下一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调整。复核结果未认定前,按原家庭收入类型收取租金;原低保家庭无法提供有效低保证的,暂按低收入类型收取租金。
此外,淮安市鼓励个人购买政府产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内购买的,按原购置价格结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后购买的,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不含房屋装修费用)购买,市场评估价格,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定的市场价格为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可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通讯员 丁正勤 赵同军 刘东明 融媒体记者 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