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快灵”立法 破解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难题

为有效解决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我市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淮安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审议表决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批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亟待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乱象多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淮安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300万辆,其中登记在册180余万辆。由于充电行为不规范、违规改造改装、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近三年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达310起,其中因超时充电引发火灾94起、夜间充电99起、飞线充电35起。市消防部门表示,近年来,因为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引起的火灾频频发生,此类事故往往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已经成为影响住宅小区安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

今年5月至6月,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市消防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以及网格力量组成检查组,对我市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5月23日,全市共发现并整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972处;5月29日,全市共发现并整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1538处。

聚焦痛点,“小快灵”立法护航“大民生”

我市针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领域监管法规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具体人管、无具体法管的问题,尽快出台专项法规,从立法层面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治理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对此,市委高度重视,要求以“小快灵”立法方式,加快推进法治化管理。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提出“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立法目标和“小切口精准立法、快速度高效立法、创精品灵活立法”总体要求,统筹推进《条例》起草工作。

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法工委会同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起草小组,先后赴宁波、常德、岳阳等地考察调研,书面学习参考深圳、杭州、南京、扬州等地经验做法,及时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群众实际需求,找准突出问题,精心起草条文,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向上征求指导意见,不断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条例》是我市首部真正意义上的“小快灵”立法项目,重点突出、内容精炼,全面明确主体职责、机制建设、法律责任等。《条例》遵循“立法为民”的初衷,聚焦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紧扣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做到了立法导向与社会热点、管理难点高度重合。

《条例》明确了由谁管、怎么管

《条例》共有十条,第一条是适用范围;第二条是职责规定,明确了谁来管、管什么;第三条是设施建设,明确了谁来建、怎么建;第四条至第七条,分别是充电收费、禁止行为、物业管理责任、运营主体责任,明确了怎么管的问题;第八条是法律责任,明确了怎么罚的问题;第九条是参照执行;第十条是施行时间。

《条例》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详细梳理了消防救援机构、发展和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供电、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各管理主体应履行的职责。

《条例》明确了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范围和充电收费规定。提出在确保安全优先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加快建设住宅小区充电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的充电需求。充电电费执行居民用电价格,服务费按照规定合理确定,明码标价,尽可能降低人民群众充电成本。

《条例》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行为,提出了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的具体罚则,力求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条例》的制定,将我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必将发挥重要的法治引领和推动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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